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然而,小杰刚入职两个多月,公司就以小杰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杰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
庭审中,公司表示在对小杰进行考核后认为小杰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在举证期限内并未就公司的录用条件、对小杰进行考核的标准及小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缘由进行举证。最终,法院认定公司与小杰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且系违法解除,支持了小杰的诉讼请求。